近日,辉县市百泉镇张雷村村民向本网记者反映,他们曾向百泉镇纪委举报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福祥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贪污受贿等情况,而百泉纪委仅仅给了他一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真正的实质性问题却并未得到解决。

反映人郭振玉、王玉贤说,村支书王福祥简直就是本村的土皇帝!他刚当上干部就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了四个孩子(其中一个寄养在别人家中);后来村集体投资十几万元兴建水泥预制厂,他不开村民会议,不对外公示、招标,仅仅用了3.5万元就占有了此厂,不久又改为养猪场。后因该厂在南水北调工程河线上,国家按有关补偿标准对土地和土地上的附着物给予了补偿,而土地补偿费9万多元(土地为集体土地)也被他占为己有;1991年初,时任村会计的王福祥与时任村支书的张勤良、村长王好礼共同经营砖厂,期间张、王二人以村委会名义向百泉镇信用社贷款5.25万元,1993年砖厂停产,砖厂价值36万元的机械设备被变卖,却并没有偿还信用社贷款。1995年,百泉镇信用社起诉张雷村委会(村委会没钱交法院诉讼费,以二分利的标准借贷村民个人6820元,也至今仍未偿还)。为追讨流失的集体财产,由时任村长王好礼带头,村民响应控告张某,而时任村支书兼会计的王福祥却拒不在控告书上盖村委会公章,村民怀疑他与张勤良有共谋之嫌。而到了2005年砖厂要承包,他却又在未经村民会议和公示、招标的情况下私自以低价承包了砖厂。后来砖厂政策性拆除,8万元的集体固定财产也下落不明了,而砖厂政策性拆除以后的70余亩粮田则也被荒废五年之久。其间有村民找王福祥沟通想承包这块土地办厂,均被他给拒绝了。在村民强烈抗议的压力下,他才象征性的在部分土地上种了些树苗,如今树苗苗已经长荒了,土地与闲置无异;另外,1998年村里土地变更,村集体留下了50亩机动地,后来把这50亩地承包给了数家个体户,然而从2004年到2012年的八年间,按照国家的粮食补贴规定,八年时间每亩已经累计补贴达到了550元,总计27500元,而承包土地的个体户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作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的他不知把钱装进了谁得口袋里了。另外,他还变卖国家给本村的秸秆还田机,徇私发展自己堂弟为党员,其类似的行为不知道有多少!

2016年初村民曾向媒体反映过这件事,媒体刚刚调查完之后,王福祥便向镇里递交了辞职信,试图通过这种极不负责任的方式“金蝉脱壳”。然而具有讽刺性意味的是,镇里拒绝了他的辞职,现在的他仍然在村支书位置上我行我素。后来经过村民不断斗争,向百泉镇纪委反映,终于像挤牙膏似的分两次从他的嘴里挤出了3万余元的土地补偿款,当然,这根本不可能让村民满意。

反映人郭振玉说,百泉镇纪委的做法有包庇王福祥的嫌疑。首先,他们仅仅对村民举报的小问题做出了处理(只是党内警告),而几处实质性的大问题却不了了之;其次,南水北调工程占地国家给予的土地补偿款有9万多元,而直到现在才退了3万多元,还有6万元没有退回,这就算完事儿了吗?另外,关于那50亩机动地粮食补贴的事儿,2012年他们去调查,说是能够享受粮食补贴的有7亩多,而到了2015年再次调查,结果却是连一亩能够享受粮食补贴的土地都没有了!村民曾经向百泉纪委书记闫玉辉反映,他说该走什么程序就走什么程序,而副书记李翠花却说钱已经退了(就是那三万多元),村民要不说就没事了。钱只退回了一小部分,而且王福祥身上存在的问题很多,为什么不让村民说呢?

曾经村民向百泉镇纪委反映王福祥私吞征地补偿款,仅仅退回三万元这件事的时候,百泉纪检则以他们是按照省“50号文件”要求工作为由来回应村民,村民要求看看该文件,他们却百般推脱,当村民在他们电脑上找到了这个“50号文件”后,他们又说文件规定太活道了(就是宽泛不具体)。

反映人王玉贤说,既然说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就走什么样的程序,那为什么迟迟不走司法程序?事情拖了几年,仅仅对其中的一些小问题做了一些不痛不痒的处理,这让老百姓怎么能够信服的了呢?

作为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不作为,甚至维护被举报的对象,搪塞举报群众,这种做法是否应该?对被举报对象的重大错误不查,只查小错误,给予不痛不痒的惩罚,又怎么能得到百姓的爱戴,党和政府放心呢?村干部官虽小,却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人,如果放任他们吸取人民的血液,那么,人民的日子会越来越难过,基层政权也会越来越不稳固。

总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不可践踏,民心更不能伤。无论是纪委还是基层干部,都该日省吾身,真正把人民群众放到心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