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今早,倪叔搂着女助理,从三百平方的大床上醒来

一开门就收到了一封:必要商城诉倪叔“捏造内容虚假,严重侵害必要公司企业商誉”的律师函,欲了解前情往事请看:文章《必要商城,你这黑公关做的太low啦!》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倪叔的起床气立马就犯了,非常不开心

因为必要商城的律师函和它们的黑公关一样low!只有一个律所的公章,连委托公司的公章及委托授权书都没有,非常之不专业!

作为一个严谨的A型血,倪叔特别讨厌不专业,为此,倪叔特意致电了必要商城的委托律师: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的@华建明 律师,要求寄送:盖有“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律师函。

而对于倪叔的要求,华律师微微一笑说到:(没公章)这个没关系的,之后会把传票寄给你!

(是的,通话倪叔已录音)

Excuse me? 传票!?

那意思是:已经委托起诉,择日就要开庭审理,对薄公堂啦?

真是晴天霹雳!生怕被抓走坐牢的倪叔,差点吓得带着小姨……女助理跑路去温州江南皮革厂卖皮鞋啦~

在倪叔原来的看法里:倪叔出身于互联网,借助公众平台说几句圈里的事情,即使对于企业有所针砭,也属于“君子之争”……

但奈何必要商城不是这样的看的,笑里藏到,动作连连;

8月25日,倪叔文章22点发布,23点30分,CEO必胜+市场副总裁刘贺海就前来找到倪叔沟通,细节在此不表,但@刘老师您的原话不是以“稿子呢,你也可以继续发发红包让大家转起来,不辩不明,媒体人有这个风范”作为事件结语的吗?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为何8月30日,突然就派人来微信举报我的文章侵权,还好微信平台不是必要家的刽子手,最终宣判:投诉不成立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倪叔,本以为事情就此会告一段落,谁想还有后招:9月2日,与倪叔有专栏合作的蓝鲸TMT找到正在云南旅行的倪叔表示:收到了必要商城的律师函,想要删除网站上的相关文章,问倪叔是否同意?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倪叔回绝之后,9月10日,刚从云南旅游归来的倪叔就收到了必要商城的律师函,有了今天的这一幕……而后续,必要商城究竟还有多少后招,倪叔就不得而知啦

啧啧!CEO灭火+微信恶意举报+恐吓合作网站+发律师函起诉本人……究竟是什么?让必要商城这家致力于重新定义零售的伟大公司,要如此小肚鸡肠的要对一个自媒体小号大动干戈呢?

必要商城的律师函,提到了几条现行的法律规则,实际上,无论是刑法246条,或是最高院的若干问题解释,或是民法通则,或是侵权责任法。这些规则都有一个前提,就是“捏造事实”。

可惜,在这件事上:倪叔行得正,坐的端,没有拿过任何人一分钱好处,文章引用事实也均是依据公开信息进行分析评论,并无半点捏造构陷之事……强调法律对我来说毫无作用,只能是作为必要商城对外所释放的一个信号——杀鸡儆猴。

不幸的是,倪叔就是 @必要商城 或者说 @毕胜 眼里的那只“肥鸡”,其他的媒体也好,自媒体也好,都是他们眼里的“猴子”。

其实,任何一个做PR的都知道:没有黑文能打倒一个团队,也没有软文能搞硬一个团队,互联网这个江湖永远是靠实力说话的,而必要商城如果对任何反对的声音都处于一种质疑和起诉的态度,这则是对自己的产品、服务和品牌极度不自信的表现!

而必要商城之所以敢于诬陷倪叔捏造,究其根源,是:上一篇文章倪叔为了留颜面,没有爆料很具体的细节,那既然必要商城觉得不够,今天就再多说一些,如果这次说完了还嫌不够,下一篇就继续加码;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1元1个阅读量”的微信号投放策略

算算:占豪+一条+微信路况+金融八卦女……必要真是有钱

但这么多杂号,80%都是刷流量的,10块钱1000个阅读,你却真给1000

毕胜大哥,投资人的钱是这么花的吗?

今早,毕胜给倪叔发了一封律师函……

“必要-李姓员工出来沟通撒稿,要求必须使用官方指定文章”

这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大号都使用一模一样的文案

如果不是花钱推广请问如何做到的?

写在最后

行业此前已有葛甲/于斌等案例珠玉在前,大机构与自媒体个人之间的诉讼,无论结果如何对双方而言都称不上一场胜利,而必要商城要为一篇文章掀起一场官司,其背后的原因倪叔不得而知,倪叔的圈内好友分析是:必要商城作为亏损企业,融资可能是一个核心问题,目前正值资本寒冬,倪叔的文章或许对他们的融资造成了影响;

也有朋友分析只是:恐吓 or 为了炒作……

虽然说法甚多,但终究不能确认,目前知晓的信息就是这些,欢迎大家私聊倪叔进行补充。

但无论背后的思量如何,既然必要商城要发起一场诉讼,倪叔唯有正面应对;

是非自有公论,功过自在人心。必要虽然比我富有,但我的人格并不比必要低贱。我知道必要在很多媒体有广告投放和商业合作,我也知道毕胜是互联网行业成名已久的大佬。相比必要,我只是一名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个体。

虽然完全处于弱势,但我仍坚信:黑的白不了,白的黑不了!我相信法律最终会还我以清白,还我以公正

最后,由衷感谢所有关心倪叔的朋友,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

作者:倪叔 我的微信公众号:倪叔的思考暗时间(nishu-thi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