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率将大幅下降,最高可达20%!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表示,将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取代原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以2020年7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4倍计算为例,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5.4%,相较于过去的24%和36%的水平,下降幅度巨大。
“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促进民间借贷利率逐步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水平相适应。”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贺小荣表示,这是恢复经济和保市场主体的重要举措,对于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与民间借贷的平稳健康发展,给民间借贷纠纷提供更为具体明确的裁判标准和救济渠道。
根据规定,具有“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近几年,随着民间借贷的迅速发展,放贷人的职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出现了所谓‘职业放贷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营业性。”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刘敏说,规定中相关条款就是对职业放贷行为作出的限定。
政策一出,金融科技圈、民间金融圈沸腾了。此举将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机构将不能再进行放贷营利活动,高利转贷行为也将被严格控制。
根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消费金融机构的产品利率都均超过了15%,此举将对众多民间借贷机构会产生极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