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党委、政府、各级人民检察院、法院:

我叫高怀成,男、身份证号612724195210221619,现住在陕西省横山县武镇镇牛圪捞村130号。

我现在向贵委反映我的一诉讼案子在执行阶段,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刘德贵向我索贿五万元的情况。

2013年4月,被告曹兆民向我借款230万元。并由韦志华、曹课民做借款担保人。借款到期后,上述借款人、担保人拒不还款。无奈之下,我将借款人、担保人一并起诉至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该院于2014年5月26日对本案做出判决,在判决生效的5日内被告人曹兆民应立即清偿我的全部借款、利率不高于2.2%,而韦志华,曹课民对偿还借款本金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判决书生效一个月后,几被告均拒不执行判决。我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及保全了在曹兆民,韦志华名下的两套房产。可是从我2014年5月26日领到判决书至2014年12月,法院没有任何强制执行的动向。

鉴于以上情况,为了推进办案进度,我先后多次找了负责办理此案的执行法官,他们讲,“案子多,忙的顾不过来,”后来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该院执行局局长刘德贵,两人认识后,刘某流露其送礼的意思,于是借过节为名,我让儿子于2014年底在刘德贵办公室向其送了2万元现金,收钱后刘德贵当天就向我过问了案情,可是问完后又没了进展。这一等又是半年无进展。经过多种渠道找关系,最终找到刘统三说他和刘德贵经常一起赌博,一块合伙做生意,关系非常好在给3万元加上之前的2万这事会很快办,说好事成还要重谢。在2015年5月28日我又通过我的亲家朱利曾的老乡刘统三,向刘德贵转送3万元。送钱时候刘统三当着朱利增的面给刘德贵打通电话说又给你拿来3万你就快快给人家执行了,刘德贵在电话里说好好。钱拿走后过了一段时间刘德贵把我和刘统三叫到东沙老年公寓酒店陪他打了一会扑克牌后他给我们交代他在2015年10月前给你处理这个案件,在此期间“我多次发信息给他,催促他办,还隔三差五到其办公室询问办案进度,刘德贵开始讲,正在走程序,后又称,案件不由他一人说了算。”同时我也要刘统三催促刘德贵。等到最后他说案件他们移交到打非办了,很无奈除了钱没要回还又送出去5万元。

2015年11月4日,我给华商报记者高羽珑反应了这件官司的经过,他做采访。根据高先生提供的采访电话录音显示,刘德贵承认拿了我的5万元,但又似乎不愿被提及。刘德贵解释钱退给了刘统三,他同时表示,由于太忙,还没顾上和具体办案人员商谈此事。刘德贵说,“有时间了会第一时间办理此事,”还称,“即便房屋被拍卖套现了,也要有个过程。”但根据高先生与刘统三的谈话录音显示,这笔钱仍在刘德贵手中,刘统三在电话录音中还说,他也多次向刘德贵说了此事,但事情办成这样他心里也不好受。

2015年11月5日,面对记者高羽珑的采访对于刘德贵的说法,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向东则表示,“刘局与其谈了话,钱确实收过,但退还给刘统三了”张向东还说,他们会与当事人高怀成联系,以查明事情的全部过程。在华商报记者高羽珑报道后,当月榆阳区纪检委就刘德贵收钱一事立案调查,由纪检委叶广红书记负责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刘德贵多次给刘统三出主意,我多次接到刘统三给我打的电话,电话中刘统三说刚才叶书记给我打电话说把刘德贵拿的5万元给你退回,你在打上个收条,只要我收回这5万元钱他们就结案,案件到了收尾了没事了都好,我不同意,我相信纪检委会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案的。所以就一直在等待纪检委的结果,直到2016年1月13日,我给叶书记打电话问案情,叶书记说案件没交待也没结果案件在调查过程中由省高院提走了,就这样得罪了执行局长刘德贵案件到现在还没执行。就是这样的受贿案件为什么不了了之?榆阳区人民法院为什么对省高院文件今年3—9月必须清理积压案件无动于衷。

举报人:高怀成

电话13659226610

2016年5月18日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