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起来看到网易的公告,再看了PINGWEST的文章,个人还是蛮倾向于唐岩的。一则,我们是娄底老乡,二则是一中校友,三则是相对弱者。我这人老乡情结特别重,很为唐岩感到骄傲和自豪。但是,看了猿题库李勇的说明之后,我则能更理性看到这件事。

我看了朋友圈和微博,舆论基本上是一边倒,大多在责骂丁磊开黑枪。我倒不觉得,在商言商,企业家的血液里不会流淌道德。当年,如果没有窝窝团的举报,拉手网可能早就成功IPO,也不会沦为宏图三胞的二奶。商业有商业的规则,有商业的残酷性,这事无可厚非,又不是过家家。

倒是我想说网易声明第一条,原本我是不大相信的,一边在职一边又创业,那不就是吃着碗里炒着锅里吗?唐岩是『有态度』的人,怎么可能干这事呢?看了李勇的说明之后,让我无法再怀疑了。我非常主观的认为,这是很恶劣的事情,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不论有任何理由都是无法成立的。

唐岩如果笃定要创业了,那任何挽留都没有意义,哪怕辞职不被批准,旷工总是没问题吧?丁磊也不能拿枪顶着你去上班。旷工时间长了就可以自动离职。既然唐岩留下来了,而且还被李勇给升职了,在其位谋其职,就不应该再做一家公司。这跟兼职有本质区别,兼职只要做事就好了,兼职创业却大大不同,耗费的精力也更大,怎么一边上班还能一边兼职做老板呢?这不就是一边当官,一边开自己私人公司,是否以权谋私也就无法界定了。

李勇说到他是知道的,那这事的问题更大了。李勇是公司的老板吗?不是,他不过是一个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的首要负责对象是谁?老板和董事会。如果唐岩要离职,挽留不了只能任他去,怎么留下了还允许他创业呢?李勇显然没有尽职尽责。而默许下属在外创业,这是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但不维护还支持,还给他升职,这不是陷人于不义吗?纵有千万理由,我也是不敢苟同的。现在还说得那么大义凛然,我实在无法理解和支持。这是把公司当成自己的自留地,这是把权力当成自己的恩惠施于人,所以他也就成了陌陌的『天使』。

不管是唐岩和李勇,这一点我很反对,有违职业道德和契约精神。他们两个现在都是老板,难道他们能容许自己的员工一边拿着工资一边在外面创业吗?不管他们允许不允许,我这个小老板是绝对不允许公司同事在外创业的,恕我没有李勇那么大的胸怀。而话说回来,既然那是一家奇葩公司,你都知道是一家奇葩公司了,为何不允许唐岩直接离职创业呢?因为老板奇葩就可以拿着工资创业了吗?这怎么都说不过去。就跟公务员抱怨薪水低,所以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贪污腐败,就可以帮助家人赚钱了吗?那显然是立不住脚的流氓做法。

在职创业这一点上,我是立场鲜明的支持网易。不管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拿出来说,都可以拿出来打官司和口水仗,没什么道义不道义可言。不过,第二和第三条,网易就很没品,就很没有态度了。公司之间的合作不是个人对个人,不管那家公司是不是唐岩老婆的,公司的大印盖上去就不是个人责任,除非一开始就不要展开合作。何况,不管是拍视频还是微电影,都是跟创意有关的产品,那是无法来衡量具体价值的。就好像找小姐,东莞的几百,天上人间的几万,怎么去衡量其价值呢?既然如此,也就没啥好说三道四的。

最让人觉得毫无底线的,恐怕就是第三点了。当时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内容,如果我是唐岩的话,我就会说:我就嫖了,放狗咬我?那是个人的私生活,不管是被拘留也好,还是被枪毙也好,当时公司知晓这件事,那直接开除唐岩就好了,现在以公告的形式来说,还是蛮掉分的,跟公司没几毛钱关系啊!再说,找小姐也没啥见不得人的,人也是动物,也是有七情六欲的,找个小姐叫个少爷,我不觉得是件丢人的事。身体需要又人畜无害,何必活得那么假惺惺。

这是一场口水仗,看官也不要太乐观,对陌陌的影响不会太小。不过,我相信以唐岩的智慧,一定能够化险为夷的,也希望唐岩度过这关。但是,咱们不能因为同情,或者跟谁的关系好,就颠倒是非黑白。只站对,不站队。唐岩有错的地方,总有千万理由,也无法说是对的,这是基本的原则。如果这些规则都不要了,只要所谓表面正义,那也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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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挨踢客(微信号:aitike)河豚面膜创始人,移动电商实践者,女性电商学习者,曾经营销和公关的鸟人,现在以苦作乐的创业者,永远十八岁的处男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