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实施“限卡令”同一银行借记卡不超过四张

日前,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商业银行开立的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业内分析人士指出,监管新规旨在防止银行卡买卖,以免被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利用。

银监会发布新规,新年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同时,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通知》还要求,针对已经拥有超过4张借记卡的客户,银行要主动与客户联系核查,发现非本人意愿办理的,应终止服务。《通知》还要求银行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实名制,对借记卡数量、开办流程进行把关,重点把控银行借记卡代办流程及代办人员信息等。。

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第二季度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50.32亿张,人均持有银行卡接近4张。“对于个人来说,不管‘限卡令’实施与否,切勿贪图小便宜,盲目出售个人银行卡,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同时,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以后可能还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人多卡”的持卡者要及时对手中的银行卡进行清理整合,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要及时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