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东莞搞了个“网红”大赛,据说是首届,各个都是“高颜值、有才华、有娱乐精神、能抓住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的佳丽,据说以后每季度都发布一期“东莞网红排行榜”,这是不是应该算互联网+的典范?

网络总是一个造词的世界,随时随地都会有很多新颖的热门词汇出来,比如横空出世的“网红”。如果你现在还不知道什么“酱”,那一定是OUT了,虽然更多人不知道这个“酱”实际是个日本词。也不知道从何时开始,长得漂亮的敢于上镜头的穿的越来越少的美女都被称为了“网红”。

让我们把时光拉长,放到媒体发展而来的历史长河中去看,我们就会发现,网红只是互联网发展的一个阶段,是移动互联媒体发达之后的产物,和此前的电视明星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在春秋战国时代,有自己的“网红”,他们是孔子、老子、庄子…,孔子的铁粉就有72人,更不说还有3000天天围观讲座直播的一众弟子,那时候的传播方式是面对面,所以也只能这样了,超级大网红的影响力需要通过口口传播才能间接实现。

到了宋元明清,书籍大量印刷,依靠文字的传播,这时候的网红都在纸上,或者在戏院里,影响的人数可以数万数十万百万,朱熹、王阳明、黄宗羲、扬州八怪都拥有大量的粉丝拥趸,民国更是才子佳人的舞台,因为电影的兴起,明星已经是红遍全国的节奏,当然,这时候的所谓全国,也可能仅仅是在大城市,农村里还只是信着菩萨。

电视显然以前是明星们的最佳场景,多种多样的娱乐节目,长编不断的电视剧,都让很多明星变得家喻户晓,由此,电影电视明星可以影响亿万人口,其一言一行都有人追捧效仿,商业价值开始被挖掘出来。

以前,品牌找明星做代言做广告,现在找所谓的网红,其实也只是网络上的明星。以前,在电视上,我们往往很多人或者一家人看着一帮明星在那表演,属于N对N模式,现在,因为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每个人可以单独在“演出”,每个人也可以在单独“观看”,传播的广度与深度都达到了此前从来没有过的程度。

一些人认为,网红参与到广告营销中来,等于是跨越了媒体,实现了直接面向粉丝观看群体,但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任何商业模式。除了极个别的顶部网红,绝大多数的所谓网红都是一些视频网站“捧”出来的,也只是这些媒介的传播工具,呼啦啦100个列队的穿着很少衣服的美女亮相某汽车的发布会,也依然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用来吸引人的“车模”,还降低了这些品牌的逼格。

在这个互联网时代,人要想“红”,有很多途径,可以瞬间红了,也可以慢慢的熬红,一是看自己的选择,二是看自身的条件,还要看自己的胆量,但多数人都是红不了的。虽然说互联网给了每个人红的机会,但这机会却绝对不均等,99.999%的人注定只是网红的看客。

小农经济和缺乏信息化的时代,人们即便使出浑身解数也不过能影响周边十乡八镇,要想走出县境都很困难,大多都是村里的名人。可是,也正是如此,更多的人可以同时成为“红人”,分别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红着。互联网带给这个时代的是积聚效应,但在个别人大红大紫的时候,留给别人的红的机会却更少了。以前每个县一红,全国可能有上万的红人,可现在,全国可能也只能容得下十个网红了。

现在的所谓的网红,多数指的是视频中的红人,尤其指那些美貌敢脱的女主播,这样的红不会长久,也难以最终获得社会的人心,互联网兴起以来,经历过多少这样的网络红人,包括敢于当众脱的兽兽露露等等等等,甚至也包括很多人不知道姓名的优衣库女主角。

如今的网红实际是低俗化的产物,始终不会溶于社会主流价值观,这些网红依靠搞笑和媚俗来获得关注度,实际上是互联网营销再一次自我突破底线的产物。

看起来,网红都很火爆,特别是商业价值特别高,但那可能只是假象,而且只是网红刚刚兴起时候的假象,社会需求就那么多,随着各大平台自己捧起的网红数量激增,社会上各种各样拼命当网红的人数膨胀,网红的价值就会急速衰减,除了个别网红还能生存之外,大多数的网红,即使经常脱,全部脱,也只能落得“赔了身体有折兵”的结局。

兴也勃焉,亡也忽焉,这句话用到网红产业上绝对是非常合适。想一想前两年的“微商”,到处风光无限,到处是创富传奇,可在短短的一两年之后,微商就变成了苦逼的辛苦活儿,真正挣到钱的是那些给微商拉场子做培训的大忽悠们,现在,这些人一转身都成了网红养成所的教练和推手。不管到什么时候,挣钱的都永远是这同样的一拨人,而微商、网红,只不过是他们用来炒作的工具而已。

任何时代,都有红人。有的是君主眼前的红人,比如高力士、李莲英;有的是敌人眼前的红人,比如汪精卫、周佛海;有的是读书人眼前的红人,比如苏轼、王羲之;有的是老百姓眼前的红人,比如菩萨、济公。我们看过来,只有炒作没有内涵的红人都不会长久,只是为了挣钱的去当网红,只能成为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