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度媒体《今日印度》11月14日报道,在过去六个月里,一名16岁女孩自称在马哈拉施特拉邦的比德区遭到400人强奸,而当她试图向警方求助时,又遭到警察的性剥削。如今,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但并不知道亲生父亲是谁。

据马哈拉施特拉邦警方对印度媒体透露,这名16岁的少女在被解救到警察局后,自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惨剧:她在母亲去世两年后被父亲包办婚姻嫁了出去,之后她在夫家生活了一年多,屡屡遭受公公骚扰。

少女不得不于年初返回了自己家,但亲生父亲竟也对她实施性侵犯,她只能离家打工,结果先是遭到了两名号称能给她介绍工作的男人的性侵,之后她在公交站乞讨时又有三名男子强迫她从事性工作,并遭受了多人多次强奸。少女曾跑到一家警局报案,可是警方不但没去抓捕罪犯,反而还有一名警察性侵了她。

印度儿童福利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少女指控的人数太多,无法一一核实,但目前能够确认至少25名犯罪者,其中包括两名警察。警方已于11月8日正式立案,印度媒体和民众也予以高度关注,目前已有6名男子被逮捕,包括该女孩的父亲、她之前不合法的丈夫和一名皮条客,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而印度官方数据显示,2020年有超过2.8万起针对女性的强奸案报告,平均每18分钟就会产生一个。

而在我国,犯有强奸罪的,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6、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