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暂停P2P业务 跑路的“宝宝”这么多监管要给点力啊!

继平安银行信用卡降低第三方支付充值额度后,平安银行决定对其代扣业务客户进行排查,暂停直接或间接向P2P类公司提供的代扣类业务。据了解,排查对象主要分为P2P类公司和合作的第三方支付公司。

2015年,对于P2P平台来说可谓是不平静的一年。年初做得风生水起,年末董事长等人就锒铛入狱,可谓是一出好戏,其中以钰诚集团的e租宝和大大集团的大大宝为典型的案例。

P2P业务始于2007年,2009年之后发展非常迅速,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由于进入门槛低、业务模式简单、监管法规空白,这个模式从诞生开始就充分竞争,总体而言,P2P业务已经远离了其金融脱媒的初衷,转而变成不需要准入牌照、没有监管法规的金融机构。

当然,物极必反,这种明显有着“庞氏骗局”嫌疑的所谓互联网金融产品终于在去年全面崩塌。据了解,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问题平台数累计已达1166家,占全部平台的比例高达32.7%。

目前市场最普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有五种模式:P2P模式、阿里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代销模式和虚拟货币模式,讨论最多的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公司在竞争中分化为平台类、有担保、类理财等三种类型,有观点认为,只有平台类可以被称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

P2P的兴起的背后

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均有准入制度,牌照就是敲门砖;分业监管和利率管制就是监管拦路虎;GDP高速发展与金融业落后的落差必然导致金融畸形业态。

民间借贷、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通道机构都是典型的“边缘金融”,他们围绕在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大佬的周围,通过监管缝隙源源不断地从核心金融机构手中接过他们的残羹冷炙,再通过自己的特殊业务进行翻新,再递回给核心圈中的大佬们。

大佬们解决了自我发展诉求与监管、资本之间的矛盾,边缘金融也用“创新”赚取了可观的收益。如此这般看来,边缘金融的存在有其必要性,P2P只是其中的一种。

从本质而言,P2P在我国的异化,很大程度上是对我国扭曲的金融体制的一种市场化诉求,但是这种诉求在大的制度性体系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虽然对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实质性的意义还是相对有限。

放任担保模式的P2P野蛮式增长,一方面遏制了真正的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也因为坏账率、担保比率等数据的不公开加大了坏账风险。对P2P发展而言,无论是从金融市场创新角度考虑,还是从现实风险角度考虑,监管介入已经是迫在眉睫的要求。

P2P的监管

现在的担保类P2P公司很多已经大而不能倒,纯粹的一刀切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而且在金融市场不发生重大变革的前提下,消灭这种模式很快会引发别的替代品。单纯的取缔打压意义不大,进行整体性的金融体制改革才是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