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安放的“教育”:贵阳新世纪实验中学强拆事件再调查
2017年12月21日,对于新世纪实验中学学校后勤负责人吕又成老师来说,成了他脑海中挥散不去的记忆。
据吕老师介绍,当晚,突然聚集了大量社会人员,约有200余人,他们将学校值班人员困住并抢夺了该值班人员手机,随后便是接近两个多小时的强拆过程,期间还动用了大型机械设备,学校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都与强拆过程中完全损毁,学校相关负责人在强拆过后才收到通知并第一时间报警,但是公安部门的回复却是属于政府行为,不予立案。
一方是手无寸铁的教育院校,一方是设备齐全的拆迁队,加上公安部门的回复,一时间,贵州贵阳新世纪实验中学遭遇强拆的消息在当地坊间和社会上不胫而走。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贵阳新世纪实验中学是2000年经原贵州省教育委员会(黔教成发[2000]277号)文件批准创办并由贵阳市教育局直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完全中学。
未到期的合同
由于学校位于贵阳市花溪公园旁迎宾路口,占地近30亩,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综合搂建筑面积8600㎡,人工湖水域面积4500㎡,绿化面积5200㎡,问品亭、石桌凳、钢木椅及体育健身设施点缀园林石径两旁。
彼时,整个校园桂柏掩映,绿树成荫,湖光山色,鸟语花香,布局规范,堪称为“公园式学校的样本”。
但是,就是这样一座堪称“样本”的学校,却因为被卷入了一场交易之中,遭受了池鱼之灾。
记者在调查寻访中得知,2010年4月该校与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及公司本部本着为发展贵州省教育事业,互利互惠的原则签订了《联合办学合同书》、《补充合同书》以及《租赁合同书》,约定将该公司位于花溪区迎宾路口的培训中心教学楼、公寓楼、食堂等房屋及附属场地给予该校用以办学使用,场地出租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止。为打造成贵州省名牌中学,经三联公司同意,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投入办学设备设施,高薪聘请优秀师资,在促进义务教育、提高学生升学率等方面年年都取得优异成绩,为贵州省的教育事业做出了贡献。截至强拆发生之时,学校在该地点办学已7年之久,合同尚有3年多,还未到期。
但在2012年,三联乳业公司在未告知学校的情况下,就与“贵阳城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南公司)私下签订了土地买卖协议,城南公司作为政府的一级土地市场开发中心,以收购方式购买了三联乳业的地产并转卖给贵阳美的新时代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房开公司)用于修建商品房。
不执行的协商
据了解,2017年6月28日,花溪区整治指挥部组织了原告、三联乳业公司、城南公司、以及区征收局共四家相关负责人召开《关于解决花溪奶牛场项目地块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并形成纪要,明确给与原告租赁户一定搬迁费,明确“对原告中学修建的附属设施、装修等标的物数据先进行分类采集、摸底保全、各方咨询相关法律部门意见后再行商议”。
然而,会议召开后,一直到8月1日,除了区征收管理部门到校对学生宿舍进行了拍照、记录等事宜外,再没有相关单位与学校联系,解决搬迁及补偿问题,同时,学校积极联系相关单位,希望早日解决学校搬迁及补偿问题。
但结果是,三联乳业公司以财产已整体移交为由不予回应,城南公司以与学校无合同义务为由也不予理睬。在未采集、未保全、未商议的情况下,8月4日,学校突然被断电断水,经与三联乳业公司和城南公司联系,以上单位给予的回应是对此情况的发生毫不知情,学校于是到美的公司了解情况,得到的是美的公司的胡总以学校场地已移交给自己为由,称自己有权断电断水。
校方认为,美的公司因拆迁未能进行,不顾“关于解决花溪奶牛场项目地块相关历史遗留问题专题会议纪要”所协商的意见,不顾国家规定的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擅自断电断水,经学校自行修复后美的公司又多次使用破坏水利设施的恶性手段违法对待学校,欲搞强拆,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职工的正常生活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三联公司与城南公司在由谁补偿给承租人的问题上互相推诿、扯皮、踢皮球。三联说是“整体打包”补偿给了三联,而三联公司称他们是按自己财务账本上有的资产来补偿的,而学校资产不在其账上,因此,所得补偿没有包含学校的,此外,三联公司也称在他们与城南签订的《备忘录》中明确指出,会协助承租人与征收方的相关补偿事宜,但至今仍未见行动。
学校通过报警、政府信访等方式维护权益。然而,遭遇的都是各种理由和推诿卸责,导致学校搬迁补偿问题至今未解决。
无处安放的教育
对于贵州贵阳新世纪实验中学的强拆事件,法律界人士给出了专业意见。
首先,城南公司与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三联乳业之间对案涉场地的行为属于收购行为,不属于政府规划、不是征收行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征收行为的征收主体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而不是任何个人或公司。
由此可见,城南公司与三联乳业)之间对案涉场地的行为并不是征收行为、更不属于政府规划。
其次,根据《征收条例》第31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气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构成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美的公司擅自断电断水并故意破坏水利设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和秩序,已经构成违法侵权。
最后,根据2016年5月24日签订的《贵阳三联乳业有限公司花溪基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资产安置补偿协议》“按土地挂牌储备出让程序要求,需采取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及资产方式使土地使用权即资产方式使地块达到‘净地’出让条件后予以出让。而案涉场地却在 “2016年2月23日”就在贵阳晚报公告挂牌拍卖,其程序明显违法。
如此明显的违规违法,如此明显的非征收行为,在资本和利益的夹击下,贵阳新世纪实验中学作为事件中最无辜的受害者,却无能为力,面对教育与经济利益,孰轻孰重,面对时间本身,孰是孰非,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岂能无动于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