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投金融9月1日起执行P2P借款人限额规定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信办四部委联合颁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针对P2P从业机构备案登记、13条负面清单、银行存管、借款限额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关于借款限额的条款(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引发热议。
该条款的设置对整个行业内大额借款业务形成较大冲击,许多平台不得不历经洗牌转型。加之《办法》中的其他条款亦非常严苛,令不少P2P平台望而却步,12个月的过渡期,将会有大批不合规的平台无奈退出市场。
然而《办法》的出台更多地规范了这个市场的运作,并提供了更多的创新空间。一直坚持贯彻小额分散原则,以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的小额房抵、车抵、信用借款为主营方向的爱投金融从中获得契机。贴合监管方向的运营模式将在过渡期中突显差异,成为不少借款人和投资人的新选择。
爱投金融对《办法》的各项规定表示欢迎并主动落实,于2016年9月1日迅速执行《办法》中的借款人限额规定,完成业务结构调整,争取成为首批完成借款人限额要求的企业之一。在《办法》发布前,爱投金融就依据《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意见逐步进行合规改造,目前已完成:借款信息高度透明;公示风险准备金账户规则,并提供账户的实时查询等工作。
对于《办法》中的其他条款,爱投金融已在积极筹备,紧跟监管步伐。在12个月的过渡期内,将逐步达到监管标准,为行业规范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